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为贯彻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我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的指导和服务,提高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纠纷防控和应对能力,打造专业化海外知识产权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作用。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且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经验,愿意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法律、技术、市场等专家分析意见和应对策略建议;
(二)参与知识产权调查研究,为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
(三)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调解等工作,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提出技术或者法律咨询意见;
(四)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为海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供人才支持;
(五)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专家应当根据专家库管理单位的工作安排提供服务,如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难以达到要求,专家库管理单位可以解除聘任。专家也可以自愿退出专家库。
三、征集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外国籍人士对华友好;
(二)熟悉海外知识产权规则和制度,具备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诉讼、展会纠纷等纠纷应对的相关理论与实务经验,在海外知识产权相关业务领域从业累计5年以上,拥有知识产权海外相关执业资格的以优先考虑;
(三)能够接受委托,积极参与研讨咨询、分析评议、培训授课等工作,所在单位可以为专家参与上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四)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遵守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应对指导)工作要求;从事相关工作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及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可自愿向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长春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等级、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海外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执业证等)扫描件;
(四)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和案例材料;
(五)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请于申请人2025年6月13日前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存入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专家—XXX—所在单位”发送至邮ccszscqbhzx@163.com。
报名结束后,选聘单位将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历、履历、专长等,确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人选,予以聘任。
联系机构: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 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园D区H17栋
联 系 人:刘 静 80785150
侯美含 80785170
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6月3日